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9〕31号
公示期: 2019-11-07 2019-11-20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20日(10个工作日,2019年11月07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申请事项 结论
1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通信铁塔))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2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3 国脉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通信铁塔))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4 河北京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铁道行业(不含电气化)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5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6 湖南省航务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甲级 资质延续 不同意
7 吉林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铁道行业甲(Π)级 资质延续 同意
8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9 连云港港口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10 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资质延续 不同意
11 山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无线通信))专业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12 石家庄惠远邮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邮政工程))专业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13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1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 资质延续 同意
15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资质延续 不同意
16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17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通信铁塔))专业甲级 资质延续 同意
承办单位: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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