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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甘肃省 推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证照的复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实行电子证照的请示》(甘建服〔2019〕33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负责核发的10项证照(清单见附件)实行电子化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电子化的意见》(建办质函〔2019〕375号),你厅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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