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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 河北省设区市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的复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设区市核发的部分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的请示》(冀建呈〔2020〕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北省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的工程勘察劳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丁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方面专业承包)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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