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3〕21号
公示期: 2023-12-04 2023-12-1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2日(1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4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3〕21号
公示期: 2023-12-04 2023-12-12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申请事项 结论
1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升级 同意
2 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升级 同意
3 甘肃省建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升级 同意
4 广元城发零八壹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升级 同意
5 湖北九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6 湖南九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7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8 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9 江西省赣湘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10 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11 四川路博士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12 四川省合道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13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14 中建材岩土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升级 同意
15 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升级 不同意
承办单位: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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